CVC,为追讨欠款9.8亿盯上了张兰的家族信托。
2022年11月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了张兰所设立的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为张兰,甜蜜生活公司作为张兰的债权人有权对该等资金进行追索。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的实控主体为私募股权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也就是前述“CVC”。
▎家族信托主要目的就是“风险隔离”;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家族信托要求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逻辑上讲,离岸家族信托可以起到避免企业经营风险、婚姻风险而出现财富分割的问题,如果他离婚分割财产、意外死亡或债务追偿,资金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
但,为何张兰这个家族信托就失效了呢,法律就不保护了呢?这就是,很多商业精英们,事先的法律安排是一回事,但做又是另一回事。结合张兰案而言,2014年9月和2015年2月,张兰未明示原因,分两次要求瑞士信贷银行转移300万美元及300万人民币;2014年11月26日,德意志银行账户有一笔资金转出,而这笔支出正是用来购买张兰在纽约的公寓。也就是说,张兰仍然把家族信托当成自己的钱包在使用。法院认为张兰的离岸家族信托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从而失去了财产保全功能——其家族信托被击穿,无法发挥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可见,事先法律安排是一回事,当事人是否执行到位又是一回事;从根本上而言,就是当事人是否尊重法律,尊重规则。这种现象,并只是少数个案,在实务中经常发生,就例如:▎制造业,一个明明签署的采购合同或销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在实务执行中跟事先约定的协议条款不一样,却变成了定制内容。▎地产建筑业,一个明明签署的劳务外包合同,在实务执行中却变成了专业分包内容。▎信息服务业,一个明明定制软件的合同,在实务执行中却变成了标准版的软件授权许可使用内容。▎跨境电商业,一个明明供应商的供货合同,在实务执行中却变成了代销服务内容。▎劳动用工,一个明明签署的服务合同,在实务执行中却变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内容。▎项目合作,一个明明签署的投资合同,在实务执行中却变成了事实上的借款关系内容。很多企业老板和经营者,遇到这种情形,可能还是很不理解;为何跟事先约定不一样,然而这个时候可能会选择性忘记不利的地方,就是在执行过程因为随意也好还是趋利本能也罢,而犯下了错或故意为之而作出的法律行为。这些法律行为,一旦能够被证据事实锁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就如同张兰案一样。这给我们企业老板和经营者们启示,商业合同签署只是商业合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具体合作的规范执行,实施到位才是关键;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法律安排的安全保障。